![]()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美芬 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99年9月15日,我被惡警綁架到了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當時因怕心太重,配合了邪惡,寫了所謂的“保證書”。現清醒的認識到,非常對不起師父和大法,我要堅決否定舊勢力的一切邪惡安排和迫害。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一定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救度更多的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3/91314.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