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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秀榮 我自從一九九七年修煉大法以來,身體一直很好,懂得了真善忍。九九年七月法輪功受到迫害,大約2000年3月份,警察把我找到派出所,在他們的逼迫下,在他們寫好的“保證書”上簽了字。回來後覺得非常後悔,所以一直堅持修煉。我現在決心修煉,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跟師父走到底,我聲明以前在派出所所簽的字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3/913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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