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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振明 由於我學法不深,也不知道不要配合舊勢力,在7.20的那一段時間,片警來我家問我,你還煉不煉功,我說了,也簽了字,心想說“不煉了”可以在家偷著煉。現在鄭重聲明,以前所簽的字,口頭的“保證”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聲明作廢。堅修大法,提高心性,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3/913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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