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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維玲 我因煉法輪功,在2002年被非法關押了40多天。由於承受不住迫害,說了違心的話,對不住師父,對不住大法,我決心改正我的錯誤。現在聲明我以前說過的話作廢。以後要堅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3/913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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