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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秀美 1999年陰曆2月2日我因做和掛“法輪大法好”橫幅,被邪惡抓走,後又被送入精神病醫院。在被邪惡迫害期間,被迫所寫的“決裂書”或“保證書”等一律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洗刷污點,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3/913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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