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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兆霞 我今年40歲。99年學法,受益非淺,身心得到了淨化。99年邪惡迫害法輪功,我對國家不實的報導,抱著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去了北京信訪辦,信訪辦接待了我。可我上訪後卻被扣押了,後被當地公安部門非法扣押。由於我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1年。在勞教所我們大部份時間都在被強迫從事超負荷的體力勞動。在勞教1年期滿後,由於我堅持修煉法輪功又將我無理加期1年。在加期1年後,邪惡的610人員並沒有放過我,他們把我帶到一個不為人知的地方,還問說“我要大法還是要孩子”,我說“兩個我都要,你們沒理由讓我選擇,這是我應有的權力!”他們又非法關押了我一個月,後又判我3年勞教。他們還造謠說我不要家庭和孩子,給我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痛苦。在5年的勞教期內我受到了非人的待遇,過著牛馬不如的生活。在2003年4月他們把我單獨關押,監室裡面陰暗潮濕,寒冷刺骨。他們不讓我睡覺和大小便;經過幾天的痛苦折磨,我在理智不清的情況下,寫了所謂的“悔過書”。經過幾個月的痛苦抉擇我決定聲明“悔過書”作廢。我決定重新走入正法中來,堅定的走修煉的道路,剷除邪惡、救度眾生、講清真象,讓邪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讓天下善良的人們獲得新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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