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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桂美 我今年49歲,1997年幸得大法,得法後,嚴格要求自己,謹遵師父的教誨,按“真、善、忍”做人。99年江氏集團非法迫害大法後,我為了給大法說句公道話,向世人講清真象,揭穿以江××為首的誣陷法輪大法的邪惡爛鬼的謊言,被非法勞教二年。在邪惡的迫害中,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加上有怕心,導致邪悟,違心的寫了罪惡的“三書”,從而沒能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不應該做的事。獲得自由後,有幸能拜讀師尊的講法,幡然醒悟。但由於各種不正確的思想認識干擾,遲遲未能寫嚴正聲明,是慈悲偉大的師父一再給我重新爬起來的機會。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在被迫害中,所有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言行和文字全部作廢。重新走上修煉的道路,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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