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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艷國

    我34歲,於1995年喜得大法,開始修煉。身心健康,特別感謝師父對我的慈悲救度。99年7月20日以後,受邪惡江氏流氓集團的迫害,使我當時說了“不煉了,不進京上訪”,使自己的狀態很不好,不精進,有時煉有時不煉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派出所惡警找到我說,不許進京上訪,不讓煉法輪功。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在今後的修煉道路上勇猛精進,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回到正法中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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