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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函芬 我曾經在邪惡的殘酷迫害下,妥協過,寫過違心的“認識”,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而且家人怕我再次遭到迫害,(因為邪惡再次逼我“徹底轉化”,不然再進洗腦班)硬以我的名義由家人寫下了嚴重傷害大法的“五書”。當時的我,怕心重,又顧念親情,便交給了邪惡,為此我一直痛心萬分。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我寫的、家人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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