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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郎賢國 我被勞教所非法迫害時,由於法學得不夠紮實,對大法的堅定還沒有做到心如磐石,在高壓下,於2002年10月2日寫下了不符合大法的所謂“三書”,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這使我悔恨交加,痛不慾生,現特此聲明,以往在勞教所裡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努力學法,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跟上正法的進程,堅定的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3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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