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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翠蘭 我是在1998年有幸得大法。我們同修在一起學法煉功,勇猛精進,形勢一片大好。但卻在1999年7月20日的大氣候下,邪惡把我們村的大法弟子召集在大隊部,在邪惡的逼迫下,我簽了所謂的“保證書”。我學法不深,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錯事,弟子後悔莫及。我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徹底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5/914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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