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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志蓮 2000年12月10日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抓回後。愛人代簽的“不進京上訪”等四條保證書宣佈作廢。2001年1月15日被公社抓去用土地擔保“不去北京”,宣佈作廢,並且在公社別人代替寫“不進京、不煉功、與法輪功決裂”等,自己符合隨大流簽了字,不是發自內心的。現在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廢。今後堅決實修、助師世間行,跟老師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20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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