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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林芬

    我是2004年4月被人舉報,由當地派出所出面到我家�堥茪F7∼8個綁匪,進屋後他們毫不講理進行抄家,隨後就強行的扭著胳膊把我非法綁架到教養院洗腦班。到了那�堨H後,整天有五、六個特務輪流看著我,不讓我睡覺,我又幾天沒吃飯,渾身一點力氣都沒有,每天還得坐板凳。我實在堅持不了,就用手撐著頭,他們就使勁把我手拽下來,又用惡毒的語言侮辱大法,侮辱師父逼我接受洗腦。我不聽他們,他們就沒有人性的把師父像放在地上用腳使勁踩,還不許我說話,我只要一說話,他們五、六個人就一起圍攻我,最後把我逼到生不如死的邊緣,使我無法承受。同時自己又有人心執著,放不下的情,一時被邪惡鑽了空子。因此寫下了作為大法弟子絕不該寫的“悔過書”,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特此聲明強迫洗腦作廢。從新開始修煉,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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