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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菊仙

    由於學法不深,對舊勢力迫害大法弟子認識不足,曾幾次在派出所訊問筆錄上簽了字,後來又寫了甚麼做好人的“保證”。通過不斷的學法,使我真正的悟到了以上的行為不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有的狀態,是違背大法的。在此我嚴正聲明:所有配合邪惡舊勢力的簽字、“保證”全部作廢。我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無愧於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偉大稱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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