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明芬 由於7.20之後政治流氓集團的打壓,我的三個兒子在工作單位替我簽字,“保證不走(指進京);不串聯”。我當時不知道此情況。老兒子跟派出所說在家看護我。由於我學法不深,導致兒子向邪惡“保證”,邪惡得以對家人進行迫害。現悟到,兒子替我所說、所寫的“保證”一律作廢。同時解體舊勢力對孩子的迫害,講清真象,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