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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董明芬

    由於7.20之後政治流氓集團的打壓,我的三個兒子在工作單位替我簽字,“保證不走(指進京);不串聯”。我當時不知道此情況。老兒子跟派出所說在家看護我。由於我學法不深,導致兒子向邪惡“保證”,邪惡得以對家人進行迫害。現悟到,兒子替我所說、所寫的“保證”一律作廢。同時解體舊勢力對孩子的迫害,講清真象,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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