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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賀名鳳、賀名福 2001年,邪惡瘋狂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一天我走在馬路邊,被邪惡非法綁架至拘留所拘留20天,並且逼迫我寫“悔過書”,我一直都沒寫,而是弟弟代我寫經我同意,然後邪惡勒索2千多元錢。現認識到這種做法是不對的。特聲明凡是我及家人所寫、所說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多學法,加倍彌補過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情,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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