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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孫秀霞

    我是98年得法的,因為在當地和同修們一起開了一次法會,後叫惡警知道了,把我帶到了公安局,因為有怕心,說了對大法不好的話。回來後師父把我從黑暗中救了出來,全家都受益了,我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今後我一定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做好師父叫我們做的三件事,對師父有一個好的回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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