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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永萄 我在1999年7月20日之後,由於自己的執著心,在舊勢力的迫害下,罵老師、罵法輪大法的言行和寫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等一切與法輪大法相背離的全部作廢。今後堅修法輪大法,勇猛精進,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負面影響,成為真正的法輪大法弟子,特此嚴正聲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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