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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發芝 99年因走出來正法,曾被惡警非法送看守所刑事拘留。2002年,惡警幾次干擾,自己產生了怕心,交了“不修煉”的保證。現在我認識到邪惡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和干擾都不應該承認,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我在壓力下所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統統作廢。今後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走好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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