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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香 我2000年10月至2001年6月期間,在教養院及派出所所寫的“三書”全部作廢。由於自己心性不高,加上干警的逼迫,使我犯下不可饒恕的罪過,做了許多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我要堅定學法、講真像、立功贖罪。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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