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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田素華 我於2002年3月4日在發放真像資料時,被派出所非法綁架,送到教養院非法判2年勞教。因學法不精、悟偏了,當時幫教說,她給我寫“三書”,我當時就默認了。通過學法,我知道我錯了。所以我嚴正聲明,在教養院期間一切說的、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東西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洗刷污點,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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