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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曉傑 我於99年秋進京上訪,回家後受到當地公安局和勞教所等邪惡之徒的威逼、利誘,沒有把握好心性,寫了“不修煉”的證明。現在特別聲明當時所寫的全部作廢。我一定要堅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直到功成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915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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