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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文國
曾經在7.22江澤民犯罪集團非法取締法輪功時,街道委主任來到我家把牆上張貼的“真、善、忍”和“法輪常轉”給撕了下來,我還被強迫交了一本《法輪大法義解》書。現在想起自己真是愧當大法弟子,當初沒有制止邪惡。現嚴正聲明以上消極行為作廢,在當前講清真像中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2/120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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