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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淑美 我以前在一段時間,由於有執著心,在正法期間,沒有按大法的要求做,在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書面材料上簽了字,行為上也不好。我認識到自己錯了,錯了就要改正。嚴正聲明我以前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錯了,全部作廢。從今天起我一定按照正法時期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好,走正法時期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7/915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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