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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萬江、王桂香 自2004年9月至10月之間,邪惡多次去找我倆簽字,未果。2004年10月9日當天,邪惡又到家中抓捕我們。但是在師父的保護下,我們成功擺脫邪惡,離家出走近20天。之後,邪惡多次到家中尋找我們的下落,但未得逞。最後在邪惡的恐嚇之下,家中人替我們簽了字。在此嚴正聲明,所有簽字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7/915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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