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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尤孫法

    2001年元旦天安門前的正法之舉後,被非法關押在當地的監獄中。由於放不下的怕心及其他人的因素,當時違心寫下了“悔過書”,自此,三年之內又回到了常人的狀態。最後(今年4月)是在自己對自己在三年中所做的事自我反思,漸漸的法的力量在起作用,我不知不覺中用法的標準來要求自己,之後,在網上我得到大法弟子發的地址信息,我又開始了學法!(表面上看是自己慢慢的悟回來的,不過我想在深層次是師尊給的一次機會)我在此鄭重聲明:我在監獄裡所寫的“悔過書”作廢!我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做一名正法修煉的大法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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