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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昌平 邪惡迫害法輪功最初時,99年陰曆12月份,有幾人去開法會,後來被惡警查出來,春節期間多次來我家騷擾,後來邪惡拿出一些打印好的東西讓我簽名,當時只想儘快擺脫他們,簽名後又把房產證給拿走了,說是不讓出門,拿房產證作抵押。如果上訪房子押給他。2003年8月23號晚,幾個人在看師父講法錄像,邪惡發現,又給我們幾個人綁架到公安局。當時還有我妻子,又審查、又記錄,後來又給我送拘留所。幾天後,讓寫甚麼“悔過書”,我說:不會寫。邪惡說:給你寫好,你抄寫,照著抄寫該會吧。自己學法不深,現在想想抄也不該啊,自己恨自己,後悔莫及。真是對不起偉大慈悲的恩師苦心救度。現聲明以前所寫的一切東西全部作廢。堅學大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跟師父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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