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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付喜英

    發生在1999年7月23日上午8:00的一件事情,是我一生中最追悔莫及、最難忘的事情。當時我並沒有意識到它的嚴重性,將給我的修煉造成可能無法挽回、痛恨終生的結果。在一半怕心和用人不以為然應付了事的矇混過關的心態下,向公安局簽了一份“保證不煉功”的所謂“保證書”。因為他們說:不寫即刻拘留。無形中給當地人民也許還會延伸到更多的人對大法的正確認識造成了誤導或加重了不良影響,實際上違背了“真善忍”中的“真”。在此,特嚴正聲明,那份假“保證”作廢!今後在師父給安排的修煉道路上一走到底,嚴格修好自己,完全同化法,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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