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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吳紋

    我是96年初得法的,修煉後身心健康、家庭和睦。99年7.20以後,街道和單位經常打電話或去家�媊斨Z,要求交大法書,寫“不煉功”的“保證書”等,被我拒絕後,於2000年7月,街道和單位聯合施加壓力,不寫“保證”就送洗腦班洗腦,我只好離家出走。由於找不到我,在壓力下,我丈夫(不修煉)替我寫了“不煉功”的“保證”。現在我認識到,雖然不是我寫的,但我事後也並沒有去否定,這就是向邪惡的妥協和屈服,不符合大法弟子的心性標準,在此聲明作廢。同時也聲明自己以前所說過,做過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今後要按照師尊的要求,加倍努力精進實修,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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