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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柴秀梅 我於2000年10月被非法關押5個月後,判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因高壓迫害、強制洗腦,在意識不清的情況下,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寫了許多違背大法的東西(如所謂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回到家通過學法、煉功,和同修交流後,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特此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派出所所寫的“三書”全部作廢。以後更加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以回報偉大恩師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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