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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光芝

    我非常非常痛心,在正法時期,在邪惡迫害大法時,我做了一個修煉人不該做的事:畫了手印,寫了“悔過書”。每當我想起此事,心都像針扎似的痛,我深知這些年來慈悲的師父並沒放棄我。我要全盤否定一切邪惡舊勢力的安排,走師父給我安排的修煉道路,我要做好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努力、智慧的去救度眾生,走好今後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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