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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珍 2003年,管我們地方的片警到我家,拿出它們寫好的”保證書”讓我們簽字,並給我照了像。現在想想很後悔,不應該配合它們。我鄭重聲明,那個簽名和照像是它們強加給我們的,聲明作廢。今後嚴格按照大法的指導去做,做好學法、講真像、發正念這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以法為師,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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