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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李芳

    我於2002年3月被非法勞教,由於自己沒有在法上認識法,說了一些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話,今天嚴正聲明以前所說的一切全部作廢。堅定修煉,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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