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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家芬 我於2000年10月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抓了帶入收容所,撿了一個月的辣椒,手指甲撿掉了兩個,管教說只要寫個“決裂”就放回家。我想:我學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我不寫。後來就非法判了我一年的勞教。在勞教所裡,沒日沒夜的幹活,還安排兩個吸毒人員來看著我,不准和任何人講話。65歲的人,學真、善、忍,做好人,還被當作犯人:天天逼著背監規,見著幹部喊報告,失去一切人身自由。由於兒女的怪罪,單位的指責,社會的不理解,政府的打壓,勞教所的艱苦勞動和失去一切人身自由,再加上管教幹部三天兩頭的誘導哄騙和威脅,當時我實在受不了勞教所的那個環境了,為了自己趕快離開勞教所,就違心的寫了“保證書”,說了很多師父和大法的壞話,甚至被邪惡利用了做邪悟者的榜樣,毒害了世人,使自己對大法犯下了罪。因此我嚴正聲明:在舊勢力安排的高壓迫害及洗腦過程中,自己由於根本執著放不,神志不清時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堅定的走師父安排的路,認認真真學大法,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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