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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梅娟
在99年7月22日以後,由於我家是學法小組,所以單位領導多次找我談話,並多次到我家來找我談。自己由於學法不深,向單位交了《轉法輪》一書,而且還違心地寫了“不學法、不煉功”的保證書,現在我嚴肅地聲明:我所寫的全部作廢,我一定堅修大法,勇猛精進,彌補我的罪過。堅定這一正法門的修煉,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2/120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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