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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樹芳 我96年得法。修煉前,患有糖尿病、骨質增生、膽結石及其它老年性疾病等,得法後,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所有的病痛都消失了。7.20之後,我因為不放棄修煉,先後三次被綁架到派出所和洗腦班。在派出所,四名惡警審問我,逼問我輔導員和其他學員的情況,我說:“不知道。”它們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他們又問我看不看書?我說:看!它們強迫我寫“保證書”,我堅決不寫。後來它們又強行把我押送到家中逼迫我把大法書交出來,當時看到家人又急又怕的樣子,我動了人的情,怕連累家人,就聽由它們拿走了一本大法書,並口頭表示“不煉了”。後來它們又強迫我的孩子代我寫一份“保證書”,並威脅如果不寫就送我去勞教,孩子擔心我再次被抓,就寫了“保證書”。而我卻默許了。通過不斷學法和與同修的交流,認識到自己過去沒有真正從法上認識法,執著心太多,怕連累家人,怕自己受苦……我越來越為自己當時的行為感到痛悔。現在我嚴正聲明:過去在邪惡勢力壓力下,我所說的違心“保證”全部作廢!我的孩子在邪惡勢力威脅下違心替我簽寫的“保證書”也全部作廢!今後我會牢記師父的教誨,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趕上來,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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