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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秀芳

    我今年73歲,從小沒上過學,自97年學法輪功,現在可以看報紙了。當時有病,做過手術。學到99年7月20日後,書我要自己處理,我沒有交上去,直到2000年春警察來找我,我說“不學了”。過去由於學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認識法,我沒有給警察說實話,這事給法造成損失,是修煉過程中的污點。今後靜下心來學法,隨時清除自己思想中的不好的思想念頭,正念對待一切,講清真像、揭露邪惡、救度世人。過去我說過的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來彌補給大法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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