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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成國芬

    我今年56歲,自小多病,婚後胃病加重,經多方治療無效。後又患高血壓、心臟病,97年又患上類風濕病。去了許多醫院,吃了許多偏方,錢花了不少,病卻沒見好,我把人間的罪幾乎都受夠了。在萬般無奈之際我有幸得了大法,走上了修煉之路。得法後我的身體健康了,從此再沒和醫院打過交道。99年7.20後,江氏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大法弟子。我們鄉政府及鄉派出所對我家進行大搜查,搶走了我的一切法輪大法書、資料、講法磁帶等。2002年8月份,縣公安局610來我家抄家,把我非法抓到縣公安局。它們讓我供出大法弟子,寫“悔過書、保證書”。由於我沒有配合它們,它們就在拘留所非法關押我10個月。後來拘留所長用偽善讓我抄寫了它們寫好了的“保證書”,才讓我回家。我現在嚴正聲明:2002年8月份以後我在拘留所違心抄寫的“保證書”徹底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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