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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廖正月

    7.20後的一天,派出所來了兩名警察與單位保衛人員把法輪大法的學員都召集在一起,按照他們派出所事先寫好的“保證書”逼迫學員每人照抄一份。在此,我嚴正聲明:這個“保證書”是非法的、無效的,我堅決否定它。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心性做好人,身心健康。我堅定的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繼續修煉下去,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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