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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學芹 我自從96年得法以來,身心得到了健康。就在99年7月,法輪大法遭到邪惡迫害,在11月左右,在派出所的逼迫下,我違心的寫了“保證書”和不情願的按下手印,現在我嚴正聲明,向派出所做的“保證”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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