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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聖英 2002年6月13日,我和另一位同修講真象,被惡人舉報,關進了看守所。釋放時惡警要我簽名被我拒絕,由於自己有怕心讓家屬代簽了,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特此聲明我自己及家屬在看守所的簽字一律作廢。今後我要努力做好師尊要求做的三件事,放下人心,歸正自己,走好自己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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