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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煥萍 2004年11月4日我到勞教所看我妹妹(大法弟子),因當時自己沒有正念,沒有理解好法,說了大法弟子不能說的一句話,符合了舊勢力,是背叛大法的,特此嚴正聲明所說的絕不能說的這句話作廢。在1999年7月25日上北京正法回來,在拘留所時因自己當時人心重,有怕心,違心的說了大法弟子不該說的話。當時家人(我丈夫)還寫了一份違背大法的材料,現特此嚴正聲明不該說的話和我丈夫不該寫的這份違背大法的材料一律通通作廢。以後我要按師父的要求去做,走師父給安排的正法路,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加大彌補給自己修煉正法路上造下的損失,做一個讓偉大師尊放心的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0/918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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