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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江平珍

    我於1998年5月份修煉法輪大法,我身體的病得到的了好轉,特別是我的眼睛生了一個腫瘤而且不能開刀,因為離腦子很近,煉功幾個月後眼底腫瘤就消失了,身體也健康了。1999年7.20開始鎮壓法輪功,1999年9月,居委會和戶籍警到我家送來了一張表格,要我在上面簽字,這張表格是“自願不煉法輪功”的。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的簽字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0/91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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