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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飛娥 我是99年元月一日得法的。由於學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認識法,幾次出去證實大法都沒有達到證實法的目地。2001年6月16日被派出所惡警綁架到看守所洗腦班,抄家幾次。在那期間,由於受邪悟者的威逼,再加上邪惡強制的手段迫害,我寫下了 “三書”,這一切都是我不情願的。現嚴正聲明在洗腦班所寫、所做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要勇猛精進,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信大法、堅信師父,正念正行,走正、走好正法最後階段的路,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0/918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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