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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大連石桂芬 我和愛人因99年11月去北京反映真實情況,被非法關押53天,拘留期間又被帶到所外審訊,遭到酷刑拷打、電擊等,持續一天一夜沒吃沒睡,自己並未向邪惡屈服。 釋放後,單位多次找我談話,要求寫認識。由於學法不深,站在人的基點上邪悟,違心地寫過“不進京上訪,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現在我公開聲明,所寫過的一切違背大法的文字材料和言論全部作廢。我發誓:“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師尊的真修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3/71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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