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文瓊 我62歲。2004年國安惡警非法將我綁架至洗腦班,強行進行洗腦班。由於自己的執著與怕心,錯誤的寫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認識材料”。當邪惡非法將我判勞教運到勞教所,我又違心的寫了“悔過書”“揭批書”等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給大法造成負面影響。我現在嚴正聲明:1:以上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材料全部作廢。2:我過去所思、所想、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法理的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定走師父安排的正法之路,加倍彌補,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