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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秀玲

    法輪大法是正法,我誠信“真、善、忍”。但是江氏集團凌駕法律之上,製造天安門“自焚”事件,陷害法輪功和毒害世人,他們對煉功人進行強行洗腦,利用非法勞教、判刑、開除、罰款等惡毒手段,威迫煉功人寫甚麼“悔過書”,“決裂書”等等。在此我聲明在2002年邪惡的高壓下,所寫的甚麼“悔改書”之類,都是被迫抄寫,是不理智的,違心的,一切有對師父不敬和違反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並誠心懺悔,珍惜這萬古機緣,跟上大法進程,講清真象。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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