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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陳景芳

    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靜心,沒有從根本上理解學法、修煉的目地是“返本歸真”,因此,執著心、怕心太重,在2000年6月中旬,在洗腦班上,他們說“不接受洗腦,不讓回家,送勞教所”。那時我曾經違心的說過“不煉了”,做過對大法不利的事。在此我聲明:以前說的、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多學法,做好自己該做的三件事,走好最後的路。緊跟師父,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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