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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蔡發坤

    1999年7.20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我因為走出來證實大法,在講清真像中被邪惡迫害。在邪惡的酷刑折磨下我說了違背大法、違背師父的話,是在邪惡逼迫下所說、所寫、強行按手印。我明白了師父講的法理,認識到我證實法沒有錯,師尊傳的法是救度世人。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和按的手印,違背大法、違背師父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走好修煉路上的每一步,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修煉中要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1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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