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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姜晶

    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了對法輪大法及修煉者的迫害。我所在的市直機關單位也參與了這場迫害。當時我是××黨積極份子,因為去市政府廣場上訪,被單位要求在黨小組做“檢查”,由於當時對法理的認識不清醒,幻想通過文字遊戲過關,就寫了“不參加任何有組織的活動”。因為自己認為大法修煉沒有組織,只看人心。而且象徵性的交了大法的一些書籍。這些都是向邪惡妥協的行為,助長了邪惡,不符合大法。雖然後來也向單位要回了檢查,並且聲明仍然修煉,但是大法書沒有要回來。在正法進程快速推進的今天,我嚴正聲明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並且決不承認邪惡以任何藉口和理由的迫害和干擾,以法為師,精進實修,正念正行。同時做好師父說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學法,講清真象,發正念。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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